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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办理程序
申办对象:各类企、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以各种方式离开企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其他流动人员。 提供材料及办理程序: 1、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的有关材料(如同意调动函、辞职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、自动离职、除名的有关文件等)或填写《流动人员登记表》,交原单位签署意见(盖章); 2、由我中心向有关单位、部门开具商调函调档; 3、经我中心审查档案及相关材料并确定材料齐全后,签订代理合同办理个人事代理手续; 4、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(240元/年)。
应、历届大中、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程序
申办对象:应、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提供材料及办理程序: 1、持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毕业生推荐表》到我中心签署意见(盖章)。 2、将上述《表》、《书》交回学校,由学校交派遣部门派遣至“上饶市人事局人才流动中心”。 3、持《派遣证》和人事档案到我中心报到,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。 4、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(240元/年)。
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办理程序
申办对象: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、颁照,或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,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性质的企、事业单位。 办理程序: 1、提供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,留复印件存档。 2、填写《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情况登记表》、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。 3、提供聘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材料和现单位录、聘用材料,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及人事关系。 4、由我中心审档,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,办理聘用人员存档手续。 5、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(240元/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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